《玫瑰的故事》播出幾天后,熱度持續高升。網路上有關該劇的資訊內容也是多了起立,觀眾也開始熱烈討論。其中關於《玫瑰的故事》方協文至死不知黃亦玫放棄女兒監護權也要嫁給傅家明這一話題成為近期最受觀眾們關注的,所以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聊聊。
人骨子裡的劣根性,永遠不會隨著時間而消減。事實上:方協文至死不知,黃亦玫放棄女兒監護權也要和他離婚的真相,究竟有多諷刺。越想拼命留下的東西,往往越是留不住,越是失去了的東西,越是失去後愈在意。
1.傅家明是黃亦玫第三段戀情的靈魂伴侶,同時,更是黃亦玫找回自我的救贖者。
而在原著裡,黃亦玫甚至為了傅家明,放棄了女兒的扶養權。
可方協文一聽到玫瑰要再婚的消息,即刻就開始坐不住了,他甚至表示,如果玫瑰要再婚,那就必須要放棄孩子的監護權,
玫瑰幾經爭執無果,終究是放棄了的女兒的監護權,幾十年裡,她寄給孩子的東西不計其數,但統統都被方協文退回,甚至於,這些東西,還都是方協文借女兒方太初之手退回的,直至方太初返港,才發現自己的母親並不像父親口中說的那般不負責任,離經叛道。
她只是在愛自己和愛旁人之間,選擇了愛自己,若是換自己在那個境況下,或許她未必比母親做的好。
歸根究底:
黃亦玫骨子里和傅家明一樣,是個文藝青年。
她需要一輩子被人寵著,但前提是她能被恣意的寵著。
黃亦玫承認:
方協文在她失戀後給了她短暫的溫暖,他們一起建築了愛的小窩,走向了各自想要的目標,曾經,他們是何其幸福的一對,可這一切都在方協文控制欲發作,對自己的生活,工作,乃至自由指手畫腳過度干涉後,耗盡了。
是以,走到這個終局,他們之間的結果也只能是分開。
而黃亦玫選擇只剩短短三個月壽命的傅家明,則是因為他們太相似了,看著對方的恣意與熱烈,玫瑰想起了曾經的自己。
最開始傅家明的出場,像極了曾經的玫瑰,桀駿不羈,不按常理出牌。
而這正是黃亦玫值得感動,也是她最容易被動的重點。
一遇到「真誠」的心,她就無法真正拒絕,無論這樣的真心是偽裝的還是真正的熱烈,她都難以持久地拒絕身邊愛她的每一個人。
而另一方面,一個生性浪漫的人,是拒絕不了這樣的熱烈的。
誰不想再為自己的心瘋狂一把呢?
何況,尤其像黃亦玫生這樣先天條件和後天條件都良好的人,她擁有這樣恣意選擇的資本,也擁有轉身說走就走的勇氣。
2.在與黃亦玫結婚後,方協文愈加黏著玫瑰花。
相較於從前,在見過莊國棟的降維打擊後,他更加擔憂自己留不住玫瑰,是以,無論是在工作上還是在生活上,他都愈發嚴防死守,生怕一個不留神,自己就會失去玫瑰。
可偏黃亦玫無所察覺,在她與蘇更的郵件通信裡,她說方協文越來越黏著自己了。
然而蘇更生的回答總是一針見血。
“他是黏著你啊還是看著你啊?”
黃亦玫笑而不語,勸說蘇更說別把事情想的太壞,卻沒想到,事情竟然是一語成謔。
而莊國棟與他的見面,其實更讓方協文隱藏的自卑黑暗面顯現出來了。
“吃過好的,地攤貨也能吃”,莊國棟一句話在方協文心裡種下了根刺。
而經濟上的問題其實一直都是方協文難言的痛點。
否則他不會在婚後一直向黃家人和蘇更生展示自己的成就,甚至反复提及,可見,當初莊國棟與其見面對方究竟給他的心中紮下了一根怎樣的刺。
他想,黃亦玫從前是好,可這朵玫瑰不也讓自己摘下來了嗎?何況,自己如今得到了這朵玫瑰,現在就要盡力去守候。
而人的現實性也正在於此。
在得到之前,千好萬好的求著,得到之後,人總是喜新厭舊,不會真正珍惜。
對於方協文而言,黃亦玫最初的耀眼奪目,在某種程度上,是他一直求而不得的存在,可當他真正「得到」對方,成功摘取了這朵玫瑰後,卻又開始嫌棄她不受自己的掌控。
人最痛苦的事莫過於夢醒以後無路可走。
可方協文從一開始,就對這段婚姻鋪墊過多,他甚至過早地將自卑的印記烙在心間,甚至為此念念不忘,蘇更生勸慰他的那句話,他是一點都沒有聽進去。
玫瑰的父親曾說,方協文哪裡都好,可好的卻不夠真實,無論自己和妻子說什麼,這孩子都能搭上話,就連工作和生活上,他的言語間都處處向著玫瑰,只是沒想到這話竟是一語成謔。
從頭到尾,方協文做事都只顧及結果而不注重手段,只要能夠達成目的,其實是在所不惜的。
戀愛前的蓄意辭職,為了能吸引到對方的注意花精力花時間來養那隻貓,可在達成目的後,便將其棄之不顧,丟在一旁——其實,方協文心中從來都清楚自己想要什麼。
可悲的是:
他從來都知道玫瑰想要什麼,卻還是限制她的自由,限制她去找工作,不願真實面對兩個人之間的問題,以至於兩個人的婚姻還沒到七年之癢,便已疲態倍顯。
後來的方協文,果然失去了玫瑰,他當然懊悔,然而令人感到諷刺的是,他就連懊悔,都不知道自己能夠懊悔在哪裡。
而原著中的方協文亦是如此,直至他臨終前的一個夜晚,他才向玫瑰,對自己從前的行徑進行懺悔。
在與玫瑰離婚後的十幾年裡,他終於肯真正正視起玫瑰從前的付出。
他跟我說:「棠華,我實在不應恨她,她給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她憑什麼跟我一輩子?你說,她有什麼理由跟我一輩子?她與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襯衫褲子給我熨得筆挺,連口袋中的雜物都替我騰出來放在替換的干淨衣服內。錢不夠用,她以私蓄搭夠,屋子一塵不染,飯菜煮得香嘖嘖,小玫瑰她親手帶大。我沒有福氣,棠華,是我沒有福氣。」
《玫瑰的故事》原著
「那九年三個半月,我過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適意生活,只有那三千個日子我是真正活著的。現在我想通了,黃振華說得對,我還想怎麼樣?許多人連一日也未曾活過,」他幹笑數聲,「我是個平庸的人,二十年來我盡心盡力地工作,但我並沒有獲得更好的機會升職,人們不喜歡我,他們嫌棄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玫瑰的故事》原著
因為曾經得到過最好的,卻沒有能力真正留住對方,所以方協文才會對玫瑰實施了報復,一直把女兒留在身邊不讓對方見她,甚至還在孩子的面前詆毀玫瑰。
但畢竟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在失去玫瑰十多年後,方協文終究開始悔悟,自己究竟失去了怎樣美好的一個女子。
3.可悲的是,原著裡,方協文至死都在被嫌棄。
在女兒和女婿結婚後,方協文曾想著找女兒訴說心事,因為他心裡還想著玫瑰,但終究因為不好意思,未曾找其訴說,於是選擇對象變成了女婿。
可就連他的女婿週棠華都在暗中吐槽他:
我知道為什麼大家都不喜歡方老先生。他從來不顧別人的需要,從來不替別人著想。妻子跟著他的時候,他也沒有什麼圖報的打算,渾渾噩噩地享福,而妻子離開他之後,他也不做什麼,糊里糊塗地過了。就像今夜,我已經坐了十多小時飛機,累得不亦樂乎,他卻沒想到這一點,巴不得我陪他談個通宵。
而傅家明的哥哥傅家敏更是看的透徹:
我好性子地賠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個一事無成的失敗者,徹底地失敗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過一次,娶了個非凡的妻子,而她在與他共度十年的光陰後離開他,使他以後的日子過得像殭屍。
如果方協文沒有得到過玫瑰,過得是普通人的日子,或許他的人生會糊塗但很幸福,但可悲的是,他在誤打誤撞中曾經摘取過玫瑰最好的十年,在這十年裡,他卻認為玫瑰的付出都多了一個,甚至根本沒有能力留住對方。
有些鳥兒在籠子裡時關不住的,有的靈魂更是束縛不住的。
方協文只是湊巧在玫瑰失戀後的生活裡出現了,若是換了任何一個優秀的人,但凡如方協文一樣死纏爛打,或許他都不會擁有能摘取玫瑰的機會。
真相是:
方協文只是在井口看到了玫瑰在風雨的捶打下且低落在井中,就想著自己已經擁有了她。
只是他萬萬沒想到,玫瑰只是暫時接受了風雨的捶打才會想找個地方歇口氣,累了還是要繼續前行的,玫瑰只屬於她自己,誰都奪走她的熠熠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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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語遲,自由撰稿人,兼具浪漫主義與理性主義,專注女性成長與情感方面的寫作,勵志做一個努力寫作,熱愛閱讀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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